极品枭宠:皇夫是蛇王_479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

   479 (第2/2页)

涣,亨。刚来而不穷,柔得位乎外而上同。王假有庙,王乃在中

    也。利涉大川,乘木有功也。

    象曰:风行水上,涣;先王以享于帝立庙。

    初六:用拯马壮,吉。

    象曰:初六之吉,顺也。

    九二:涣奔其机,悔亡。

    象曰:涣奔其机,得愿也。

    六三:涣其躬,无悔。

    象曰:涣其躬,志在外也。

    杨公伯,雍雒阳县人也,本以侩卖为业,性笃孝,父母亡,葬无终山,遂家焉。山高八十里,上无水,公汲水作义浆于阪头,行者皆饮之。三年,有一人就饮,以一斗石子与之,使至高平好地有石处种之,云:“玉当生其中,”杨公未娶,又语云:“汝后当得好妇。”语毕,不见。乃种其石,数岁,时时往视,见玉子生石上,人莫知也。有徐氏者,右北平着姓女,甚有行,时人求,多不许;公乃试求徐氏,徐氏笑以为狂,因戏云:“得白璧一双来,当听为婚。”公至所种玉田中,得白璧五双,以聘。徐氏大惊,遂以女妻公。天子闻而异之,拜为大夫。乃于种玉处四角,作大石柱,各一丈,中央一顷地名曰“玉田。”

    衡农,字剽卿,东平人也。少孤,事继母至孝。常宿于他舍,值雷风,频梦虎啮其足,农呼妻相出于庭,叩头三下。屋忽然而坏,压死者三十余人,唯农夫妻获免。

    罗威,字德仁,八岁丧父,事母性至孝,母年七十,天大寒,常以身自温席而后授其处。

    王裒,字伟元,城阳营陵人也。父仪,为文帝所杀。裒庐于墓侧,旦夕常至墓所拜跪,攀柏悲号,涕泣着树,树为之枯。母性畏雷,母没,每雷,辄到墓曰:“裒在此。”

    郑弘迁临淮太守,郡民徐宪在丧,致哀,有白鸠巢户侧。弘举为孝廉。朝廷称为“白鸠郎。”

    河南乐羊子之妻者,不知何氏之女也。躬勤养姑。尝有他舍鸡,谬入园中,姑盗杀而食之。妻对鸡不食而泣。姑怪问其故。妻曰:“自伤居贫,使食有他rou。”姑竟弃之。后盗有欲犯之者,乃先劫其姑,妻闻,cao刀而出。盗曰:“释汝刀。从我者,可全;不从我者,则杀汝姑。”妻仰天而叹,刎颈而死。盗亦不杀姑。太守闻之,捕杀盗贼,赐妻缣帛,以礼葬之。

    庾衮,字叔褒,咸宁中大疫,二兄俱亡,次兄毗复殆,疠气方盛,父母诸弟皆出次于外,衮独留,不去。诸父兄强之,乃曰:“衮性不畏病。”遂亲自扶持,昼夜不眠。间复抚柩哀临不辍。如此十余旬,疫势既退,家人乃返。毗病得差,衮亦无恙。

    宋康王舍人韩凭娶妻何氏,美,康王夺之。凭怨,王囚之,论为城旦。妻密遗凭书,缪其辞曰:“其雨yin***大水深,日出当心。”既而王得其书,以示左右,左右莫解其意。臣苏贺对曰:“其雨yinyin,言愁且思也。河大水深,不得往来也。日出当心,心有死志也。”俄而凭乃自杀。其妻乃阴腐其衣,王与之登台,妻遂自投台,左右揽之,衣不中手而死。遗书于带曰:“王利其生,妾利其死,愿以尸骨赐凭合葬。”王怒,弗听,使里人埋之,冢相望也。王曰:“尔夫妇相爱不已,若能使冢合,则吾弗阻也。”宿昔之间,便有大梓木,生于二冢之端,旬日而大盈抱,屈体相就,根交于下,枝错于上。又有鸳鸯,雌雄各一,恒栖树上,晨夕不去,交颈悲鸣,音声感人。宋人哀之,遂号其木曰“相思树。”“相思”之名,起于此也。南人谓:此禽即韩凭夫妇之精魂。今睢阳有韩凭城,其歌谣至今犹存。

    汉末零阳郡太守史满,有女,悦门下书佐;乃密使侍婢取书佐盥手残水饮之,遂有妊。已而生子,至能行,太守令抱儿出,使求其父。儿匍匐直入书佐怀中。书佐推之仆地,化为水。穷问之,具省前事,遂以女妻书佐。

    鄱阳西有望夫冈。昔县人陈明与梅氏为婚,未成,而妖魅诈迎妇去。明诣卜者,决云:“行西北五十里求之。”明如言,见一大xue,深邃无底。以绳悬人,遂得其妇。乃令妇先出,而明所将邻人秦文,遂不取明。其妇乃自誓执志登此冈首而望其夫,因以名焉。

    后汉,南康邓元义,父伯考,为尚书仆射,元义还乡里,妻留事姑,甚谨。姑憎之,幽闭空室,节其饮食,羸露,日困,终无怨言。时伯考怪而问之,元义子朗,时方数岁,言:“母不病,但苦饥耳。”伯考流涕曰:“何意亲姑反为此祸!”遗归家,更嫁,为华仲妻。仲为将作大匠,妻乘朝车出,元义于路旁观之,谓人曰:“此我故妇,非有他过,家夫人遇之实酷,本自相贵。”其子朗,时为郎,母与书,皆不答,与衣裳,辄以烧之。母不以介意。母欲见之,乃至亲家李氏堂上,令人以他词请朗。朗至,见母,再拜涕泣,因起出。母追谓之曰:“我几死。自为汝家所弃,我何罪过,乃如此耶!”因此遂绝。

    严遵为扬州刺史,行部,闻道傍女子哭声不哀。问所哭者谁。对云:“夫遭烧死。”遵敕吏舁尸到,与语,讫,语吏云:“死人自道不烧死。”乃摄女,令人守尸,云:“当有枉。”吏曰:“有蝇聚头所。”遵令披视,得铁锥贯顶。考问,以yin杀夫。

    严遵为扬州刺史,行部,闻道傍女子哭声不哀。问所哭者谁。对云:“夫遭烧死。”遵敕吏舁尸到,与语,讫,语吏云:“死人自道不烧死。”乃摄女,令人守尸,云:“当有枉。”吏曰:“有蝇聚头所。”遵令披视,得铁锥贯顶。考问,以yin杀夫。

    严遵为扬州刺史,行部,闻道傍女子哭声不哀。问所哭者谁。对云:“夫遭烧死。”遵敕吏舁尸到,与语,讫,语吏云:“死人自道不烧死。”乃摄女,令人守尸,云:“当有枉。”吏曰:“有蝇聚头所。”遵令披视,得铁锥贯顶。考问,以yin杀夫。

    汉,范式,字巨卿,山阳金乡人也,一名泛,与汝南张劭为友,劭字符伯。二人并游太学,后告归乡里,式谓元伯曰“后二年,当还。将过拜尊亲,见孺子焉。”乃共克期日。后期方至,元伯具以白母,请设馔以候之。
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