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0章 (第2/2页)
镇国将军 辅国将军 镇国中尉 辅国中尉 奉国中尉。 封爵之制,分公、侯、伯三等,罢子、男不置。爵位世袭,或降等以袭。 本朝宗室,既不同于汉晋,又不同于唐宋。汉晋宗藩裂土临民,如同独立国家。唐宋宗室不胙茅土,其贤能者皆策名仕籍,自致功业,而国家亦赖之,其后杂进诸科与寒素等,而宦绩相业亦相望不绝书。有本以汉晋唐宋为鉴,对前代宗室政策的内容有扬有弃,形成独自的特色。有本诸籓,分封而不锡土,列爵而不临民,食禄而不治事,且不可参合四民之业。本代宗室政策,奠定于洪武初年,包括宗室政治权力,经济待遇和宗禁几方面内容。本朝宗室,既不同于汉晋,又不同于唐宋。汉晋宗藩“裂土临民”,俨然独立国家。唐宋宗室“不胙茅土,其贤能者皆策名仕籍,自致功业,而国家亦赖之”,“其后杂进诸科与寒素等,而宦绩相业亦相望不绝书”。有本以汉晋唐宋为鉴,对前代宗室政策的内容有扬有弃,形成独自的特色。本代宗室政策,奠定于洪武初年,包括宗室政治权力,经济待遇和宗禁几方面内容。宋朝和元朝之所以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,朝廷得不到宗室藩屏,於是以前朝为鉴,决定建藩,分封诸皇子为亲王,并规定一套严格的封藩制度。这一制度被本朝历代皇帝奉为万世不变的祖训,一直延续至本末。本朝重建了比较规范的分封制,本太祖在全国各地封了包括自己儿子,与侄子朱守谦──系本太祖朱元璋之侄孙,在内的二十五个王,在边疆的藩王可以主持地方军务。但靖难之役燕王朱棣夺位后,强化中央集权,藩王不得干涉地方政治军事事务,不得擅自离开封地,结交地方官员。本王朝设有宗人府,专门管理皇族本家宗室事宜。又有专门记载皇族宗室繁衍传递和生死娶葬的谱牒,叫做玉牒。玉牒每十年一修,由翰林院的官员专司其职,定期公布。亲王,米五万石,钞二万五千贯,锦四十匹,紵丝三百匹,纱、罗各百匹,绢五百匹,冬夏布各千匹,绵二千两,盐二百引,花千斤,皆岁支。马料草,月支五十匹。其缎匹,岁给匠料,付王府自造。
靖江王,米二万石,钞万贯,馀物半亲王,马料草二十匹。 公主未受封者,紵丝、纱、罗各十匹,绢、冬夏布各三十匹,绵二百两;已受封,赐庄田一所,岁收粮千五百石,钞二千贯。 亲王子未受封,视公主;女未受封者半之。子已受封郡王,米六千石,钞二千八百贯,锦十匹,紵丝五十匹,纱、罗减紵丝之半,绢、冬夏布各百匹,绵五百两,盐五十引,茶三百斤,马料草十匹。女已受封及已嫁,米千石,钞千四百贯,其缎匹於所在亲王国造给。 皇太子之次嫡子并庶子,既封郡王,必俟出阁然后岁赐,与亲王子已封郡王者同。女俟及嫁,与亲王女已嫁者同。 凡亲王世子,与已封郡王同,郡王嫡长子袭封郡王者,半始封郡王。女已封县主及已嫁者,米五百石,钞五百贯,馀物半亲王女已受封者。郡王诸子年十五,各赐田六十顷,除租税为永业,其所生子世守之,后乃令止给禄米。 洪武二十八年诏以官吏军士俸给弥广,量减诸王岁给,以资军国之用。乃更定亲王万石,郡王二千石,镇国将军千石,辅国将军、奉国将军、镇国中尉以二百石递减,辅国中尉、奉国中尉以百石递减,公主及驸马二千石,郡王及仪宾八百石,县主、郡君及仪宾以二百石递减,县君、乡君及仪宾以百石递减。自后为永制。 宗室有罪革爵者曰庶人。英宗初,颇给以粮。嘉靖中,月支米六石。万历中减至二石或一石。 亲王是爵位制度中王爵的第一等,亲王的正室为亲王妃。公侯伯子男为贵族称号,而亲王属于王室成员。汉朝开始,封皇子、皇帝兄弟为王。魏晋开始,王爵分为亲王、郡王两等,亲王专封皇子、皇帝兄弟;郡王初为皇太子之子的封号,后多用于分封节度使等武臣,文官也有受封郡王者。 南朝梁、陈封爵有亲王。隋炀帝定制,以皇帝之伯、叔、兄、弟、子为亲王,唐以皇帝兄弟、皇子为亲王。郑樵:“北齐有王公侯伯子男六等之爵,王位列大司马上,非亲王则在三公下。”又曰:“至隋炀帝唯留王公侯三等,余并废之。皇伯叔昆弟皇子,是为亲王。”至唐“定制皇兄弟皇子为王,皆封国之亲王。” 自晋朝亲王、郡王分设,一般一字王号为亲王,两字王号为郡王,例如唐睿宗登基前封相王,郭子仪封汾阳王。明朝时期,亲王的正式名称为王,其封地称国,王玺称“某国之宝”。 早朝,宫廷的专用词称“叫起”,是皇帝或垂帘听政的皇太后召见军机大臣、王公、满汉大学士或六部堂官以及封疆大吏等传达谕旨、听候奏对、接受觐见等的最高形式。爵位本来是与封建制度密切相关的。案记载,自尧帝、舜帝以及夏朝,置五等爵: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。商朝置爵三等:公、侯、伯,无子、男二等。究竟事实怎样,并无实物资料佐证。 周代,分为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爵,均世袭罔替,封地均称国,在封国内行使统治权。各诸侯国内,置卿、大夫、士等爵位,楚国等置执圭、执帛等爵。卿、大夫有封邑,对封邑也可以行使统治权、唯受命于诸侯。:“天子一位,公一位,侯一位,伯一位,子男同一位,凡五等也。君一位,卿一位,大夫一位,上士一位,中士一位,下士一位,凡六等。天子之制,地方千里。公侯皆百里,伯七十里,子男五十里,凡四等。不能五十里,不达於天子,附于诸侯曰附庸。天子之卿受地视侯,大夫受地视伯,元士受地视子男。” 战国时期,各诸侯国普遍废除了卿大夫的采邑制度而实行郡县制,出现了有别于之前卿大夫的封爵,如通侯、君等。这些新设的封爵有大小不等的食邑,但不能世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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