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50章 天王盖地虎,小鸡儿炖蘑菇!老板,多加点粉条子啊!【求订阅】 (第3/3页)
蒸气挥发出去。
一直炒到锅里的油脂重新变得清澈,才能进行下一步的cao作。 “我估计当年山东人闯关东时,把炒鸡带到了东北,然后根据东北天寒地冻的特性,加入了自家采摘干制的榛蘑和粉条。” 魏乾看着林旭的cao作,顿时像学者一样分析了起来。 他这么一说,林旭也觉得小鸡炖蘑菇跟炒鸡的做法确实挺相似,尤其是前面,几乎一模一样。 当锅里的鸡块炒得噼啪作响,并且油脂重新变得清亮,林旭顺着锅边烹入了料酒,等酒气挥发后,再次烹入生抽、老抽以及两小勺增加底味的食盐。 重新把锅里的鸡rou翻炒一下,让老抽的颜色均匀挂在鸡块上,接着将泡好的榛蘑放进锅里,再将泡榛蘑的水倒进锅里。 盆里的水不能倒完,剩下的底儿得倒掉,防止盆底有沉淀的沙子。 今天人多,要放的粉条也多,光泡榛蘑的水有点不够,所以林旭又加了两碗水,让锅里的水没过鸡块。 接着盖上锅盖,开始炖煮。 这种散养的鸡跟养鸡场的速生鸡不一样,速生鸡的rou质松散,稍微一炖煮就能烂糊,而散养鸡炖半天rou还是紧的。 林旭把灶上的火调成中小火,准备先炖半小时再说。 做小鸡炖蘑菇,粉条不能放太早,不然汤汁被吸收,粉条很容易糊底。 要等到鸡rou炖得差不多,并且准备收汁的时候将泡软的粉条放进去,让粉条把多余的汤汁吸收掉,粉条也正好滑溜劲道。 四十分钟后,鸡rou已经炖得到位。 不用掀锅盖就能闻到榛蘑那特有的鲜香味儿和鸡rou的鲜美。 两者结合在一起,闻着就让人馋得慌。 林旭将泡软的粉条捞出来,里面倒入一些老抽搅拌一下,给粉条上个色,这样看起来更有食欲,然后掀开锅盖,将粉条放入锅中。 大火炖煮。 炖的时候要不断晃动大铁锅,防止锅底的粉条糊底,同时也为了加速水分的蒸发。 等到锅里的汤汁收得只剩一点点,出锅装盆。 红润的鸡块,油亮的粉条,以及吸饱了汤汁而涨发的榛蘑,全都散发着浓郁而诱人的香味。 不愧是东北四大炖啊,这味道真叫一个绝! 今天的菜量比较大,正好盛了三盆。 刚盛好,宋甜甜就出现在了厨房门口: “老板,好了没?等着吃呢。” 魏乾挑了一盆粉条多的递给了她: “中午是你让多加点粉条吧?这一盆最多,端走吃吧,不够了记得来上面吃啊,我们大概率吃不完。” “好的好的,谢谢魏师傅。” “谢啥谢,来了林记就是一家人,赶紧去吃吧。” 魏乾虽然也是个大块头,但他一身肥rou,跟身材壮硕没啥赘rou的宋甜甜几乎完全相反。 所以见到宋甜甜,魏乾就满脸羡慕。 咱啥时候也能练到这种满身肌rou的地步呢? 厨房这边准备妥当后,也开始吃晚饭了。 这会儿岳父一家三口和陈燕已经在二楼卡座等着了,见林旭端着一小盆小鸡炖蘑菇过来,沈国富忍不住吸了吸鼻子: “过去都说姑爷登门,小鸡断魂,咱家正好相反,没让姑爷吃过家里养的鸡,反而见天来蹭姑爷的饭。” 林旭笑着说道: “可千万别这么说,您来这儿吃饭是我的荣幸,要是您都不来,说不定人家顾客还觉得饭菜难吃的连自家人都不尝呢。” 他这话一说出口,沈国富高兴地当即就想来一杯白酒。 可惜今天是开车来的,而且昨晚刚因为喝酒被韩主任教训过,所以老沈同志无奈的砸了咂嘴,端着米饭吃了起来。 “哇,这粉条真好吃!” 沈佳悦喜欢吃粉条,林旭刚把盆放下她就夹一筷子粉条放在米饭上,像嗦粉一样把粉条吃了下去。 吃完后再扒拉两口米饭。 那真叫一个过瘾! 这种铁锅炖出来的菜香味浓郁,粉条放进锅里后,立马吸收大半,所以嗦粉条的时候,鸡rou的香味和榛蘑的鲜味也一并吃进了肚子,让她连呼过瘾。 陈燕原本对这种炖得黑乎乎的菜品没多大兴趣的。 但见表妹吃这么香,便打算尝两块意思一下。 结果一尝不当紧,她立马觉得米盛得少了。 这么香的鸡块,这么滑嫩的粉条,这么鲜美的榛蘑,哪能只吃一碗米饭呢,这要让东北人看到还以为看不起东北菜呢。 嗯,等会儿得再盛一大碗,免得人家说咱地域歧视。 楼下,宋甜甜捧着米饭大口大口的吃着。 老板的手艺真好,这小鸡儿和榛蘑炖得非常到位,土豆粉条也好吃,吸收了汤汁又不失嫩滑。 真像是回到了老家啊! 不过在这儿也是家,刚刚魏师傅不是说了嘛,进了林记就是一家人了。 一家人就得相互帮衬相互照顾呀! 那该怎么相互照顾呢? 想到魏乾一身肥rou,再想想自己在体校里经历过的那些体能训练,宋甜甜突然眼前一亮: “要不,我督促魏乾减肥怎么样?”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本来写了六千,但觉得不适合又删了一千字的剧情,导致本章只剩下了5000字,求月票啊兄弟们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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