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37章 尸检结果汇报  (第2/2页)
“另外,二号尸体腹部有明显捅刺伤,伤口性状和一号尸体捅刺伤形状相同,应该是同一把凶器。”    法医检查的时候,忽略了呼吸道检查的结果,注重了碳氧饱和反应,得出了尸体是被烧死的。    下午四点半。    而泄愤报复性的死后伤害,多是囫囵劈砍,主要动刀方式是挥舞刀具劈砍,在四肢、脸部、胸部等位置较为多见。    “你的意思是,凶手骑电动车离开的?”    尸体解剖鉴定,并不是说看到了尸体某一部位的性状表现,就能得出唯一性结论。    刘国栋第一时间给秦勇做了汇报。    陆川现在做的就是在火烧现场外,检查能不能发现电动车的的轮胎印迹。    “不是在致命部位,四肢没有被烧掉的部分,腹部和面部都有死后伤。”    “二号尸体被发现的时候,呈现趴卧在地面上的状态,四肢呈现爬行的运动态势,这里……”    “下体虽然已经被大火烧焦,但解剖检查的情况来看,应该没有被侵害过。”    屋内发现的轮胎印,既然是死者的电动车,那么现在电动车消失了,最大的可能就是被凶手骑走。
    一种是怕对方没死透,补刀的。    “接下来是二号尸体。”    可是对方在室外的痕迹呢?    半个小时前,让陆川去找,他还没什么办法。    七年前,QZ市法医被全省通报批评,就是因为尸检判断失误。    王长江详细汇报了一号尸体的情况。    “二号尸体有没有肢体劈砍伤?”    严重的情况下甚至有可能完全堵死呼吸道,造成压迫性窒息。    王长江开始汇报尸检结果。    任强再次提出疑问。    “有这个可能,否则的话,电动车去哪了?”    一般情况下,死者死后凶手还下刀的,有两种情况。    死者先是一氧化碳中毒死亡,之后被人抬走,放火烧了尸体。    这样的话,两个痕迹对比,陆川就能分析出骑乘电动车人的大概体重。    所以,在火烧尸体的解剖尸检过程中,王长江更加细心。    所以,这个电动车去哪了?    王长江还是在鼻腔和支气管内发现了红肿现象。    或者即便有,那到底那个是凶手的?    “没有被侵犯,但是尸体上有死后刀伤,是在致命部位吗?”    两具尸体,床上的女性尸体,标注为一号,地上的男性尸体标注为二号。    “另外,二号尸体呈现出碳氧饱和的情况,尸体上没有烧焦的部分出现明显红斑,一氧化碳中毒的特征很明显。”    “电动车?”    其实,一般来说,死亡在大火中的尸体,因为呼吸过程中会吸入高温气体,整个呼吸道黏膜都会有红肿,充血的情况。    “没有,二号尸体只有腹部有刀伤,其他部位没有发现刀伤。”    任强确认后,摇摇头,示意他没有问题了。    秦勇看向王长江,对方点头,意思是自己的汇报结束。    “好,大家说说各自的看法吧。”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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