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言  (第1/2页)
    今年的我已经六十岁了,退休后也没什么事,就和公园里面老头侃大山,和小辈讲讲故事,    但是我的故事有的人认为真的,有的人认为是假的,不过是真是假,谁又能说的清楚。    当年的事,已经成为过眼云烟,早已经不复存在。    不过历史不会骗人,真正存在的正义,是会被人们铭记,也从不会欺瞒世人。    人们说,正义从不会迟到。    但是我相信一句话,迟到的正义还能叫正义吗?    关于发生在我身上的种种离奇的事,我想是时候告诉世人。    也让世人为我评判,对或者错。    闲暇之余我总是思考,为什么这个世界会有罪犯。    难道罪犯就很想犯罪吗?    在我看来并不是这样。    很多人的内心是善良的,也不会无缘无故去做一件错事。    普通人本本分分,老老实实。    但是在很多紧要关头,他们并没有办法,所以才会走上一条不归路。    人犯罪行为的出现也是一种心理演变的过程。    人的犯罪行为大多是人格因素与环境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。    绝大部分的罪犯在犯罪行动中,都走过了一个非道德化,非人格化的过程。    目前犯罪学界的通识认为,影响人犯罪行为的因素主要有三个。    人的自身因素。    社会背景影响。    犯罪行为所处的具体环境。    三者相互之间的关系可以简单概括为以下这句话。    自身因素是子弹。    背景社会来上膛。    具体的环境扣动了扳机。    在我看来主要原因有两个。    一个是获利    二是顺应情绪、欲望。    不要指望杜绝违法犯罪,更不要想着只要把犯罪合法化就能消灭犯罪。    曾经我的老师告诉我一句话,哪怕再严酷的刑罚也不可能杜绝犯罪。    在我看来这句话说的很有道理,人都是有欲望。    有欲望就会干一些别人不敢做的事    法律秩序的稳定和发展是辩证统一的。    稳定的法律秩序,压倒一切到最后会压倒稳定的法律秩序。    稳定的法律秩序是为了发展,可是发展带来法律秩序的不稳定。    维稳是对的,只要不是为稳。    稳定是一切的基础,但是维稳就是一种手段。    目的就在于平衡社会力量和利益,化冲突为合作,解矛盾为对话。    不能为了维稳而维稳,头痛医头,脚痛医脚只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。    局部问题整体入手,要看到犯罪事件背后的本质。    从人性来讲,只要把既得利益做到大多数,有公平的上升渠道,维稳就不是什么大问题。    这么说可能有点复杂。    但从犯罪心理学上研究,人人都有犯罪动机,人人都可能犯罪。    因为,每个人都是有欲望的。    但是,不是每个人的欲望都能通过合法的途径得到满足。    所以几乎每个人,在其欲望不能通过合法途径得到满足的时候,都会想到利用非法甚至犯罪的行为去满足自己的欲望。    而在追求欲望满足的过程中,理性又成为平衡器。    每个人都有趋利避害的心理,他在想犯罪的时候,会综合权衡满足的欲望和应当为此付出代价的比例。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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