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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 真是缘分啊 (第1/1页)
看到眼前女孩吃瘪的模样,周奕旭突然笑了一下。 眉梢,眼角,嘴唇,同时划出一道道完美的弧度。 尽管他的笑意只持续了几秒,还是看的郑梓悦内心狂跳。 这个男人笑起来,真是要了命了! 连忙拿起手机装作看时间,掩饰这突如其来的慌乱。 “时间不早了,快帮我检查一下今天的内容吧,一会儿该下班了。” 说着,用下巴点了点天台桌子上的笔记本,随后转过身迎向十月微凉的风。 清风将郑梓悦额角的碎发吹起,也慢慢带走了她脸上的灼热。 过了一会儿,还是忍不住微微偏头,用余光欣赏着周奕旭认真写字的模样。 怎么会有人越看越好看呢…… 等到周奕旭将笔记本合上后,郑梓悦嗖的一下将本子抽走,快速离开了天台。 留下周奕旭还坐在那,回味着刚才那个拥抱。 任凭十月的凉风吹在脸上,忽然觉得,在这个孤独的世界上,好像终于有了一个能分享自己情绪的人。 …… 医院门口,唐潇湘准时开车出现,看到好闺蜜正靠在电线杆上发呆,开门走下来。 唐潇湘本就身材高挑,比例极好,今天又穿了一件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白色收腰连衣裙,顿时将过往行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。 再加上她身后那辆惹眼的粉色宝马,简直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。 唐潇湘走过来伸手勾起好闺蜜的下巴,“宝贝,想什么呢?” “上车说。” 郑梓悦熟练的坐进副驾驶,系上安全带,回头却发现摘下墨镜的好闺蜜今天居然没化妆?“太阳今天从西边儿出来了?” “今天带你去万锦城吃烤rou,顺便去专柜拿些货。别说我了,说说,你刚才想什么呢那么出神?” 唐潇湘低头给郑梓悦递了一杯奶茶,准备发动车子。 俩人谁都没注意到在后视镜中,一名身形高大的男生正向这边跑来,还使劲的挥着手。 油门一踩,扬长而去。 男生追了半天还是没追到,双手撑着膝盖,喘着粗气停在了原地。 无奈的看着粉色消失在视线里,直到看到好兄弟出现在门口,才精神一振。 “哎,旭哥,你看到刚才停在门口那辆粉色宝马没?” 粉色宝马? 周奕旭想了想,应该是每天接送郑梓悦那个女生的车吧。 对于突然出现在医院门口的好兄弟霍肖允倒是毫不意外,他经常干这事儿。 “那个宝马里的女孩,就是哥们儿一个月前在美院校门口看到的那位,想不到还能在这再碰到,真是缘分啊!” “旭哥,那个女孩在你们医院干嘛?她是来上班的还是来看病的?” 霍肖允还从没想到,今天来找好兄弟吃一顿饭的功夫,还能在碰到那个单手开宝马的辣妹。 如果见一次是巧合,那见两次就是命中注定了,不牢牢抓住的话怎么对得起这缘分呢? 那张一看就招蜂引蝶的俊脸上写满了兴奋,跟在周奕旭身旁喋喋不休着。 “我跟你说啊,哥们儿这颗心已经好久没有真真切切的心动过了,这次能不能抓住真爱,就看你了!” “你一定要帮我这个忙!” 霍肖允性感的嘴唇就像连珠炮般。 周奕旭眼中满是不屑,明明上个月才分手,这叫没心动过? “虽然她戴着墨镜,但哥们儿还是一眼就在人群中认出了她,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啊……” 什么镜? 眼镜? 他说的太快,心中想着事情的周奕旭一时有几个字没听清楚,脚步不着痕迹的顿了顿。 琢磨着霍肖允的话,他说的到底是郑梓悦,还是她那个小姐妹? 可郑梓悦戴着眼镜的模样印在脑中挥之不去,如果是她… 周奕旭顿时觉得霍肖允太聒噪了,吵的他脑袋疼。 终于忍无可忍,冷冷的吐出一个字。 “滚!” 得,人在屋檐下,不得不低头。 霍肖允那张碎嘴立马闭上,不再出声。 完全不知道已经被人盯上的唐潇湘,正听着郑梓悦说起今天医院中的事。 “原来他mama……怪不得好好一个帅哥学霸突然间转了性,自闭了。” 唐潇湘唏嘘一声,脸上浮起同情,也没有多说,一会儿扯出郑梓悦的伤心事就不好了。 “是啊,我也没想到一个人能把恨放在心底这么久,他也不说话,很难想象这五年他是怎么过来的。” “但我觉得,不说话也没什么不好的,他每次帮我的时候都很认真,总比那些画大饼的狗男人强吧。” 郑梓悦还在说着,突然发现好闺蜜没了动静,下意识的回过头。 却看到唐潇湘脸上满是揶揄的神色,心里疑惑起来。 唐潇湘嘴角勾起八卦的弧度,“小悦,你今天的话是不是周奕旭含量过高了?三句不离他。” 郑梓悦这才反应过来,连忙否认,“哪有!这不是在跟你分享医院里的事儿嘛。” “是啊,他好可怜哦,不知道我每天起早贪黑的接某人上下班,有没有人可怜过我哦。” 唐潇湘将尾音拖的长长的。 郑梓悦小脸一红,连忙撒娇道:“拜托!有个每天来接我的好闺蜜超幸福的!你永远都是我心里最重要的!” 将车开进万锦城的地下停车场后,唐潇湘靠着车门打开了手机团购。 “昨天那家烤rou店刚开,听说还不错,团购性价比也很高,这羊毛咱不薅白不薅。” 郑梓悦浅笑着看向好闺蜜,有些人用团购是为了省钱,有些人用团购纯属是为了接地气。 她唐潇湘就是后者。 不要说是二人现在所在的万锦城,就连坐落在上阳市和周边的其他三个万锦城也几乎都姓唐。 手握万锦集团股份最多的,就是唐潇湘的爸爸唐若明。 自己这位好闺蜜,可是货真价实的白富美,也不怪陈轩会说出那样的话来。 能认识唐潇湘这样阶级的富二代,这段缘分还起源于人民医院。 那时候唐潇湘的mama做了个手术,主刀医生正是自己的mama,在那段时间的交流中发现,两人的女儿还在同个中学读书。 缘,妙不可言。 慢慢的,两人也变成了无话不说的好闺蜜。 唐潇湘作为唐若明唯一的掌上明珠,她对自家老爸的产业似乎一点都不关心。 大学专业选了工商管理也只是敷衍一下家人,她平时生活很少靠家里。 大学三年,甚至是她的舍友都不知道她是唐家千金。 有时候连郑梓悦都会经常产生一种,她就是和自己在同一个阶级上的错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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