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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三十四章:来来来,捅这里,看我会不会死  (第2/2页)
吸一吸,所以身上会装着打火机。”    姜古淡淡一笑,道:“其实尤其是到了现代,女性吸烟人数所占的比例,是逐年递增的。”    “嗯,身边的确好多人都吸烟。”金未来道。    “现代的生活看似比古代好很多,实则不然,古代还有一套完整的礼制,约束着男女,有一句古语说的好,叫做发乎情,止乎礼。”    “发乎情,止乎礼……”金未来念叨了一句,随后安静的听着姜古说话,感觉他的谈吐,见识,远在她之上。    “但到了现代,这套礼制已经被西方那些号称文明,发达的国家,给完全的摧毁了。    有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,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?”    金未来露出疑惑。    “就是那些文明,发达的国家,他们是讲究血统的,但在我们这里,好像只有畜生,才讲血统啊。”    “噗呲,哈哈哈……”    金未来被姜古这番话逗乐了,问道:    “姜先生对中外的文化很有研究吗?”    姜古摇头,道:“没有,只是活得久了,看的透彻了一些。”    “哦。”金未来微微点头道:“那姜先生活了多久了?”    “两千多年。”姜古淡淡道。    “两千……多年?”金未来有些震惊道:“这么久啊!”    “其实也不算久,可能对某人来说,就是一瞬间的事情,一闭一睁,两千年就过去了。”    姜古吸着烟道。    “哪有那么久的。”金未来道。    “比如彭祖啊,八百岁为春,八百岁为秋,八百年只相当于人家的一个季节。”    “彭祖?那不是古文上的人物吗?”金未来疑惑道。    “是的,但也是真实存在的。”姜古反问道:    “僵尸都存在,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是不被允许存在的吗?”    金未来若有所思的想着。    “你没见到,不意味着不存在,人类再没有发现恐龙化石以前,也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存在恐龙这种生物。”    “哦,这么说也有道理。”金未来点了点头,好奇道:    “那你这两千年是怎么度过的?”    姜古沉吟一会,道:“其实,你不用非要活两千年的,等到了有一天,你的亲朋好友,这个世界上认识你的人都去世的时候,你会感觉十分的孤独。    或许一两百年左右,你的心就老了,再也不想对人付出感情了,因为你知道感情一旦付出,等他死的那天,你又会变得很心痛。”    “那我找个僵尸男朋友不就行了?”金未来想了想道。    姜古摇头道:    “我说的他,不是非要指男朋友,也可以是指单纯的好朋友,包括同性与异性。”    “哦,我明白了。”    两人继续在街上散步。    ……    夜晚,一家酒吧中。    司徒奋仁略感无聊的喝着酒,想起自己之前还是总监,现在竟然被下属骑到了自己头上,真让人唏嘘啊。    在他打发无聊时间的时候。    一个声音引起了他的注意。    “仙子,慢点慢点,小心台阶,小心台阶。”    一位红衣打扮的光头男子,卑躬屈膝的扶着一位衣着光鲜亮丽时尚的女子,走了进来,坐在酒吧内的一个桌子上。    “来一瓶伏特加!”    红叶喊道。    在女子身后,还站着一个二十来岁,帅气的男子,像是一个保镖一样。    酒保将一瓶伏特加递了过来,红叶连忙为其打开,倒了一杯,递给那女子,恭敬道:“仙子,您请。”    “小红做的不错。”李裹儿对其微微一笑。    “哪里哪里,能够伺候仙子,是小红的福气,小红求之不得呢。”红叶谄媚道。    噗呲……    站在李裹儿身后的黄有武想憋住不笑,但实在是憋不住了。    红叶一脸不高兴的盯着黄有武,还敢嘲笑他?    哼!    争宠争得过我吗?    小样~呸!    “小红……”    黄有武有些想笑的叫了一声,三十四岁的光头男人,叫小红,哎呀妈呀,太让人受不了了。    “小红也是你TM叫的?”红叶不悦道。    “小红~”    李裹儿叫了一声。    “哎,仙子,有事尽管吩咐。”红叶卑躬屈膝道。    内心哼哼道,等老子有一天做大做强了,就让你知道什么叫红叶爷爷!!    “我不喜欢喝这种洋酒。”李裹儿说道。    “明白,这里也有好喝的饮料,我这就给仙子去取。”    红叶朝着吧台走去。    黄有武一想起红叶卑躬屈膝的样子,他就想笑。    “小黄啊……”    黄有武:……    这是叫狗呢?    “在!”    “我想吃点水果。”李裹儿淡淡道。    “喳……”    司徒奋仁摇了摇头,什么玩意?奇奇怪怪的。    一个女人朝他走来,笑道:“哟,帅哥一个人啊。”    司徒奋仁道:“直接点,你家还是我家?”    “你家,不过得等我一会。”女人说完,便去了一趟厕所。    此时有三个男人坐在了司徒奋仁的旁边。    “要不是最近看报纸,我快把救世者给忘了……”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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