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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章:咱是个俗人 (第2/2页)
“喂?秋哥到哪儿了?我在学校门口等半天了。” “行行行,马上到就好。” 挂掉电话,他对旁边一身廉价夹克牛仔裤的汤小龙笑道:“别急,秋哥马上就来了。” 汤小龙点点头。 “天尘,你说的那个秋哥到底是谁啊?” 说话的却是那个花枝招展的美女,一头金色波浪长发,身材窈窕有致,面容姣好,至少也是网红级别的美女,而且看上去应该是纯天然的。 她叫安思月,同样是江大新生,陶天尘高三的女朋友,关系非常亲密。 今天正好是周六,她听说陶天尘被人邀请吃大餐,立刻就嚷嚷着要一起去,还刻意打扮了一个多钟头。 不过她此时一身打扮也对得起一个多钟头的功夫,她穿着一身乳白色的纪梵希连衣修身长裙,淡蓝色的SalvatoreFerragamo高跟鞋,这款被誉为意大利的女鞋国王其实是她全身上下最贵的品牌,海外进口,价值六万七美刀,是陶天尘今年忍痛送给她的生日礼物。 安思月在自己的班级中,是不折不扣的女神,许多同学都羡慕她有个财大气粗的男友,那种羡慕的眼神光是想想就让她觉得无比满足。 最近陶天尘常常将那个‘秋哥’提在嘴边,说他怎么怎么厉害,背景怎么怎么恐怖,让她无比好奇和向往,要是能认识这样的人,她觉得班里的同学肯定会更加羡慕自己。 又追问了一句: “你和他很熟吗?” 陶天尘昂头道: “当然了!我们可是同班同学加好哥们!不过他为人低调,所以在新生里边并不出名,倒时候你见了他,可别乱说不礼貌的话。” 他清楚自己这个女朋友,娇生惯养一直被宠着,从小喜欢以貌取人,而且说话不经过大脑,所以才提前给她交代两句。 安思月鼓着嘴哦了一声。 很快一言不发的汤小龙忽然双眼一亮: “来了!” 三人连忙朝他指的方向一望,只见两个健步如飞的身影极快的走过来,明明是在走路,却比普通人跑步都要快。 本来还好奇万分的安思月,忽然耷拉下脸来: “他们怎么是走过来的呀?” 陶天尘疑惑道: “走过来咋了?” 安思月撇嘴道: “他们难道连车都没有的吗?” 陶天尘刚想说话,李秋二人已经转瞬间来到面前,于是打招呼道: “秋哥,等你半天了。” 李秋点点头,望向他旁边的美女道: “这位是…” “我女朋友,安思月。——思月,这位是秋哥。” 陶天尘给安思月使了个眼色. 安思月闻言,开始打量李秋起来,眼下这位根本没有一点富二代的气质,长得既不帅穿的也不是名牌,现在不一脸嚣张到处拉仇恨的,也好意思叫自己富二代?她在心中吐槽起来。 不过男朋友都开口了,安思月只能不情愿道: “秋哥你好。” 李秋笑道:“你也好,陶天尘果然有眼光。” 陶天尘看了沈青墨一眼,有些惊艳,因为中西混血的美女总有一股格外的魅力,又或许他是少见多怪,啧啧咂舌道: “秋哥女朋友才好看呢,不给我们介绍一下?” “我叫沈青墨。” 李秋还没开口,她就学会抢答了。 安思月打量着沈青墨的俏脸,鼻子耸了耸,一股奇特的香水味被她敏锐嗅到,顿时露出惊诧的神色。这种香水味她还从没闻到过,但格外芬芳且不刺鼻,绝对是昂贵无比的名牌。 陶天尘点点头,总觉得这名字好像在哪儿听过,不过也没多想,打开车门道: “没想到今天这么多人,挤一挤吧。” 李秋笑了笑,背后却忽然偷偷摸摸,钻出一条神色鬼鬼祟祟的狗来,不好意思道: “那估计可有的挤了,我这儿还带了一条狗呢。”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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