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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愤怒!  (第1/1页)
    我单开这章就是为了喷一下那些人贩子!    我今天在朋友圈看到一则消息,说是有人贩子跑到小区里面偷孩子!幸好被发现了,当场抓住,没有偷成!但是!    但是!因为没偷成,所以没有立案!    重要的事情说三遍!因为没偷成!所以没有立案!    没有立案!    我真的想不通我国的法律为什么对这些犯罪分子这么宽容?    一个孩子如果被偷走了会受到怎样的下场?    好一些的被拐卖到山村,这是好的!    坏一点的,被挖掉双眼,砍掉四肢,装成残疾人去乞讨!    再坏一点的,就会躺在冰冷的冰窖里,全身的器官都流入黑市!    这样的人贩子竟然因为没偷成!就连立案都不用!    每个孩子都是家庭的宝贝,丢失了都会用尽家里的钱去找,被拐卖到山村的,起码还有人家收养,但是如果是后两种情况呢?    这样的人贩子不该死吗?    他们不是在杀人吗?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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